在目前的新形势下,教师的职业道德面临诸多新问题,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防范校园风险已成为当前学校教育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不断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育英学校在新年伊始,就开始着手进行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的活动。
2017年1月6日下午1点40分,学校邀请了佐度律师事务所的黄丽律师为全校一百多名教师举办了一场《新形势下教师职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讲座。黄丽律师用生动的案例进行逐一讲解:变相体罚引发的法律风险、心罚引发的法律风险、未尽保护义务引发的法律风险、未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引发的法律风险、与学生交往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坚持依法执教的思想,永远保证做到不冲动、永不动手,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做好必要的保护工作等方面,让参加讲座的老师们懂得了用法律去维护自身的权益,对学生应该循序善诱,避免伤害学生的事情发生。
在现今形势下,教师们正处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新时代,教师师德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通过加强老师们的法律意识,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增设校园法律顾问,建立学生的相关处罚规定,让每位师生了然于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当前师德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探讨和思考师德建设的新路子,旨在为学校师德建设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师德新形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古语云“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指出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为人师表”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层次上的道德要求。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所谓师德,不仅是指教师的职业道德,而且更应该强调个体的社会道德,一个具有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家庭美德的教师,方是心智、人格各方面都健全的老师。总之,加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每个教师都要自觉地用师德规范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育英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适应社会改革的需要,适应教育事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